俄罗斯联邦政府已确立一项特殊情形:在特定条件下,货物进出俄罗斯国境可通过非《欧亚经济联盟海关法典》规定的正式监管场所进行。该规定已正式载入2026年7月8日签署的第857号政府令。
文件适用范围限定为滨海边疆区“波格拉尼奇内”多边公路口岸。该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根据该法令,允许通过部分非《欧亚经济联盟海关法典》界定的正式场所,以公路运输方式办理货物进出境手续。此项安排并非长期执行,仅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启动。
当“波格拉尼奇内”口岸海关监管区因实际占用已满,无法继续停放货物及运输车辆时,方可启用备用场地。该例外措施旨在应对现有监管区超负荷运转的现状,并不取代常规的货物跨境运输流程。
法令对例外情形的执行机制作出了单独规定。在海关监管区出现拥堵时,外贸企业可临时使用经审批的、位于正式监管场所之外的指定地块。相关地块已列入文件附件,并明确标注了地籍编号。
该决定的法律依据为《俄罗斯联邦海关监管法》第11条第2款。在此机制下,货物的实际跨境流转仍须严格遵循《欧亚经济联盟海关法典》的相关规定。
对于远东地区的进出口企业而言,此项政策为应对“波格拉尼奇内”口岸拥堵提供了备用操作机制。企业可将货物分流至指定场地办理海关手续,从而有效降低车辆滞留风险,并在政策有效期内提升物流调度的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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