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宣布,自2026年7月8日起,对原产于中国及台湾地区进口的含镍不锈钢冷轧带材、板材及卷材征收临时反倾销税。该措施有效期为四个月,至2026年11月8日止。
此项决定系基于日本国内不锈钢生产企业的申诉而启动的反倾销调查,并依据政府政令正式实施,旨在落实本国反倾销法规,保护国内市场免受不公平低价倾销冲击。
征税范围明确限定为镍含量超过0.6%且铬含量不低于10.5%的冷轧不锈钢扁平材。本次临时反倾销税的最高税率设定为42.1%。
针对部分中国出口企业,税率定为27.7%。适用该税率的企业包括广东甬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斯泰尔精密不锈钢有限公司、江苏甬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宁波宝新不锈钢有限公司。其余所有中国供应商均将适用42.1%的税率。
针对台湾地区企业,烨联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杰津不锈钢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台湾日新精密带材股份有限公司、唐荣铁工厂股份有限公司、东和钢铁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元隆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的适用税率为3.6%。其他台湾地区供应商的税率则为20.1%。
部分经过深加工的特定产品被排除在临时措施之外。该关税不适用于镀锌或带有其他涂层的材料、复合包覆制品以及穿孔轧材。此项豁免考虑了部分冷轧扁平材品类的特殊工艺属性。
对中国及台湾地区供应商而言,新关税的实施将推高不锈钢出口至日本的成本。相关企业需根据此次临时措施的期限及不同厂商的差异化税率,调整对日市场的定价策略与物流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