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6年7月31日起,欧亚经济联盟将启动导航封志系统实施的第二阶段。在此阶段,除欧亚经济委员会确定的例外情况和类别外,所有置于海关过境程序下的各类商品在进行公路运输时,均须强制使用此类封志。
联邦海关局于7月21日宣布了新阶段的启动。这涉及2022年4月19日签署的、关于在欧亚经济联盟内追踪运输的导航封志协议的实际应用发展。
该系统的实际实施已于2026年2月11日启动。第一阶段仅限于特定种类的商品和运输:它涵盖了酒精和烟草制品的公路与铁路运输,以及置于海关过境和出口程序下的“受制裁”商品运输。
此外,在第一阶段,使用导航封志的监管还适用于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之间的相互贸易。其中还单独纳入了在海关过境制度下部分高价值或高税负商品的公路运输。
第二阶段扩大了该系统在公路运输领域的强制适用范围。此前清单范围较窄,且取决于商品类别或运输方式;而现在,这一要求已涵盖所有处于过境状态的货物类别,欧亚经济委员会决定规定的例外情况除外。
对于在欧亚经济联盟内从事公路物流的公司而言,这意味着在规划过境运输时,必须考虑对货物流实施强制性数字监控。新要求对承运人、发货人和收货人都很重要,他们需要提前结合导航封志的使用来安排相关流程。





